校内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广州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数量
根据市局安排,2022年重点实施教师发展类项目,兼顾实施教学改革类项目。结合我校实际,拟开展项目如下:
附表:立项类型和拟立项数量一览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周期(年) |
资助标准(万元) |
2022拨付(万元) |
拟立项数 |
说明 |
教师发展类项目 |
1 |
课程教研室 |
3 |
10 |
3 |
16 |
大类平台课程优先,工程认证课程优先 |
2 |
教学名师(培养对象) |
3 |
6 |
2 |
2 |
近三年校级教学名师(正高不能申报) |
3 |
教学团队 |
3 |
20 |
6 |
13 |
原则上各院部教学副院长牵头申报。用于年轻教师培养,教学比赛相关费用 |
教学改革类项目 |
4 |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一般项目 |
2 |
2 |
1 |
20 |
结合具体课程,体现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 |
5 |
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 |
2 |
10 |
5 |
1 |
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申报 |
二、 立项条件
各院部推荐项目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19年6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要求应参加但无故未参加验收的。
(二)所主持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0年或2021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的。
(三)所主持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的。
(四)已获批主持在研国家级、省级相关项目的。
(五)已获得正高职称人员。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
三、立项程序
请各学院部根据市局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择优向学校推荐。教务处对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后,集中评审,择优推荐广州市教育局。
四、 材料报送
请在2022年6月15日17:00之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汇总表、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的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2178@126.com,邮件命名为:“院部名称+2022年度市质量工程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216室。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送一律不予立项。
联系人:李老师,32082178
附件:
1.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2.项目申报指南、资助标准
附件2. 项目申报指南、项目资助标准.doc
3. 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 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4. 项目申报书
附件4. 项目申报书.rar
5. 项目任务书
附件5 项目任务书.docx
6. 项目立项评审要点
附件6:项目立项评审要点.xlsx
教务处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