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请已拔转管理的教研教改项目(详见附件)负责人科学制定项目支出计划。不管金额大小,2023年6月及之前已转拨管理的项目全部支出的时间节点为2024年6月30日;2023年7月及之后已转拨管理的项目全部支出的时间节点为2024年10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已转拨管理的教研教改项目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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