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现转发《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对我校21年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我校共有7个项目需要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具体名单见下表。
序号 |
项目负责人 |
成果名称 |
培育层次 |
1 |
招乐辉 |
基于“复合导师制”的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四维融合”卓越工程师班培养模式 |
重点项目 |
2 |
唐强荣 |
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航海实践教学模式持续改革与实践 |
一般项目 |
3 |
滕宪斌 |
基于“互联网+”虚拟仿真技术的船舶轮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研究 |
一般项目 |
4 |
肖亚玲 |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行的公共体育教学改革与实践 |
一般项目 |
5 |
陈建平 |
以校企联合培养为基础的船舶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一般项目 |
6 |
李世红 |
基于“三本位”教育新理念指导下的《创业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 |
一般项目 |
7 |
夏新海 |
“知识-能力-素养”协同发展的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运输复合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与实施路径研究 |
一般项目 |
二、结项标准
根据《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广州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任务书(2021年修订)》(附件2),各项目在以下几个方面完成成果培育绩效目标,方可申请结项。
(一)成果培育项目的理论基础、内涵进一步提升,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更加完善,成果的针对性更强,成果创新点更加清晰明确。
(二)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更加丰富,包括论文、著作、发明专利、案例、课例、实践检验单位证明、研究成果政府采纳情况、成果介绍短片、网站视频材料等。
(三)进一步开展了实践检验,增加了实践检验单位或者开展了二次更有深度的实践检验,扩大成果推广应用单位等。
倡导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标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精心组织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提升成果水准。
三、结项材料要求
结项材料包括:
(一)《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2)
(二)成果报告、代表性成果(含论文、著作、发明专利、案例、课例、教学方案、研究成果采纳情况、实践检验单位证明、重要培育活动等,总共不超过50页)
(三)《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若无变更无需提供)。
四、结项流程
(一)由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组织专家组(副高及以上,校内不超过一人,专家总人数3或5名),对成果进行初审验收,在专家验收结论页形成综合意见和综合质量评价。请在12月2日前将验收申请书(签名、财务部门盖章)、成果报告、结项汇总表、代表性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打包,命名“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2178@126.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行政楼A楼216室。
(二)初审验收的基础上,对需要复验的项目,教务部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审查验收。
五、结项材料提交和审核
(一)结项材料提交方式。本次材料统一采用网络提交方式。各项目组将结项材料上传到广州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https://js.gzeducms.cn/),经区/校审核-复审(市教研院)-终审(市教育局)。最终,由市教育局公布结项结果并发放电子结项证书。
(二)结项材料上传时间。请于2024年12月16日17:00前完成结项及材料上传工作。
(三)平台操作指引。《广州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引》可在科研系统“资料下载”区下载。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2082178
附件: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申请书(2024年制订).docx
附件3.广州市教育局资助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021年修订).doc
附件4.2021年广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附件5.结项材料填报及审核注意事项.doc
教务部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