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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1 作者: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预通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有关项目推荐工作。请各有关教学单位做好相关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及类别

推荐项目范围:各教学单位本次推荐的项目,从学校2018年2019年的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立项项目中进行遴选,项目名称及原申报书中的有关填写内容可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推荐项目类别:结合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本次拟推荐上报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为在线开放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重点专业、特色专业。

二、推荐条件

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必须是本校业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三年(自2016年度验收开始计算)来,负责人有主持项目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三)所主持项目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含2018年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四)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未校内结题验收又重复申报;

(五)不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课程类项目除外);

(六)同一教师本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七)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推荐名额及有关说明

根据省厅文件,本次分配给我校的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立项的申报推荐限额为5项。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一类限报1项,至多推荐2项到学校。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要求向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对照项目类别填写并提交相关项目建设任务书(在广东省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集中下载,http://120.78.198.104/)。

(二)教学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将《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项目建设任务书及相关材料于9月16日前报学校教务处教研科。

 (三)学校审定后,予以公示和上报。

(四)被推荐上报的项目,需于2019年9月30日前登录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另行通知。

四、项目管理

获准正式立项建设的项目按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管理。所有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各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3年,项目起始时间以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发文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朝博; 联系电话:32082178;电子邮箱:jyk2178@126.com

                 教务处

                   2019年7月12日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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