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和财务处要求,需对广州市项目支出绩效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查。请2022年市质量工程项目、2023年市质量工程项目、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见附件),根据自身项目立项至今为止的预期成果完成情况,填写自评表(附件)并提交佐证材料。
请在5月7日17:00之前,将自评表和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2178@126.com。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