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广州航海学院教学检查管理办法》(广航院〔2020〕28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全校期末考试试卷质量总体情况,本次检查大幅增加抽查覆盖面,除教务处相关人员和校级督导员外,还抽调二级学院(部)相关人员参与,并采用随机抽选试卷、随机分配检查任务的机制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成立试卷检查工作组,成员由学校专职教学督导员、教务处相关人员、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系(教研室)主任、各专业负责人组成。
二、检查内容
请按《课程考核抽查评价表》(编号:GMU-B-18-08)要求的内容进行抽查工作并填写;该表的纸质版交行政楼A楼212质评科欧阳勇老师收,电子版通过OA发送给李雪涵老师;
三、工作要求
在检查试卷时不得对该试卷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或标记;在检查试卷过程中全程保密,不得向试卷所涉院(部)及教师泄漏试卷检查相关信息;
四、检查时间
本次抽查试卷工作要求在16周内完成。
附件:
附件1 抽查试卷须知.docx
附件2 课程考核抽查评价表.doc
教务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