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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开展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2 作者: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在科技革命、产业变革、行业转型的新形势下,国家、区域、产业对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需求愈加凸显。为适应高等教育新形势新要求,建设与国家要求相一致、同社会需求相适应、同学生期望相契合、具有广航特色的本科专业,是学校人才培养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学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2025年开展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追求优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效果为中心,围绕“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建构”教育目标,推进专业培养能力和教学模式变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计划立项3个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科类专业2个,其他类专业1个),每个试点专业给予5万元的资助,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给予一定的资助,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收回已拨经费。

三、申报条件

(一)以二级学院院长(或书记)为负责人,选择学院内建设条件较好或有特色的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可优先申请。

(二)所申请专业建设有教学目标、课程目标、毕业要求、人才培养目标等多层级目标评价体系的基础,每学院限报一个专业。

四、建设任务

采用揭榜挂帅形式,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的优势和特点进行申报,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模式改革、形成性评价改革、考核方式改革。可结合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开展形成性评价和对比分析,参与改革试点的专业内可设置试点班、按年级开设特色课程等。

五、工作流程

(一)学院申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教务部教研科邮箱:jyk2178@126.com;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2082178。

(二)试点专业立项:教务部组织评审,确定立项试点专业,确定立项试点专业的项目视为校级重点教改项目。

(三)跟踪检查:学校将对试点建设专业进行检查与指导,并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对试点专业进行资助。

(四)对建设效果好的试点专业,将作为校级示范专业,在学校推广,其他专业需按相同要求进行建设。各学院试点专业改革成效将作为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教务部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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