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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5-06-18 作者: 点击数:

1.教务部发布申报通知,个人进行申报。

2.申报人所属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择优推荐,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部。

2.教务部组织申报材料形式审核。

3.教务部形式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4.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正式发文公布,对获奖教学成果,学校给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5.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项目,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从当届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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