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部、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和我校实际,拟规范申报书经费预算填写。请2023年市质量工程拟立项项目的各项目负责人老师,严格对照“经费预算模板及说明”(见附件3)表格中的支出科目,修改申报书中经费预算的部分。项目经费开支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间接费用的具体要求请参考《广州航海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按社会科学/人文社科类项目管理。
请重新填写、排版后,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24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6室)。请检查申报书封面,勿因排版错误而出现“填写说明”字样。
电子版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打包后一并报送教研科邮箱:jyk2178@126.com。
修改后的申报书经教务处、财务处审核后,盖章上报市局。
附件:
附件1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95号).pdf
附件2 关于印发《广州航海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文件).pdf
附件3 经费预算模板及说明.xlsx
教务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