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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完善2023年市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作者: 点击数:


校内各院部、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和我校实际,拟规范申报书经费预算填写。请2023年市质量工程拟立项项目的各项目负责人老师,严格对照“经费预算模板及说明”(见附件3)表格中的支出科目,修改申报书中经费预算的部分。项目经费开支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间接费用的具体要求请参考《广州航海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按社会科学/人文社科类项目管理。

请重新填写、排版后,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24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6室)。请检查申报书封面,勿因排版错误而出现“填写说明”字样。

电子版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打包后一并报送教研科邮箱:jyk2178@126.com

修改后的申报书经教务处、财务处审核后,盖章上报市局。



附件:

              附件1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95号).pdf

              附件2 关于印发《广州航海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文件).pdf

              附件3 经费预算模板及说明.xlsx


 教务处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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