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拟于2023 年 6 月 30日前后举行 2023 届毕业生的毕业典礼,届时学校将为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并颁发证书。
为做好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学位证书的制作与发放工作,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 2023 年 6 月 20日召开会议,对全校 2023 届本科毕业生的授予学位资格进行审定。请各分委会主任提前做好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初审情况的准备。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6月9日以前,严格按照《广州航海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完成毕业资格初审工作,提交《广州航海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明细表》(附件1)。于 2023 年6 月 13 日以前,在做好毕业资格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广州航海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试行)》和《广州航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完成学士学位授予的初审工作,并将审核结果知会每一个应届生,同时提交《广州航海学院2023 届学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广州航海学院2023届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审核表(表1-表5)》(附件3)及其相关支撑材料,材料报送联系人:李燕婷,32083031。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2023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明细表.xlsx
附件2:广州航海学院2023届学生毕业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
附件3:广州航海学院2023届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审核表(表1-表5).rar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