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平台数据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派熟悉此项工作且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合理分工,并组织数据采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理解各数据项的内涵,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并对照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和审核提交。
二、各单位的数据填报任务见《广州航海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分工明细表》。部分数据表需由多个部门协助,请填报负责部门与协助部门密切沟通协调,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特别是数据的时效和内涵与高基表相同的,填报的数据应与高基表保持一致。
三、今年的数据填报继续采用线上填写,线上审核,线下各部门长签字确认的形式进行。各数据表填报负责单位须按《分工明细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填报和审核提交,之后学校进行校级审核和修正,最后提交教育部评估中心。
四、学校组织各单位数据填报/审核人员于10月20日上午9:00在行政楼A楼六楼会议室参加教育部评估中心举办的专题培训,请各数据表填报负责单位(见《广州航海学院“高等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分工明细表》)派填报人和负责(审核)人参会,数据表协助单位派1名协调员参会。
参会人员名单(附件5)请于10月19日(今天)下班前报教务处李雪涵(18565438342、32083033)。
特此通知。
附件:
1.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及分析应用培训的通告》
附件1:关于举办2023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及分析应用培训的通告.pdf
2-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附件2-1: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0901.pdf
2-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附件2-2: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0901.pdf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
附件3:用户操作指南20201209.pdf
4.广州航海学院“高等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分工明细表
附件4:广州航海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分工明细表.xls
5.广州航海学院“高等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单位填报人、负责人名单
附件5:广州航海学院“高等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单位填报人、负责人名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