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印发<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航院[2017]373号)(附件1)的规定及《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申报及教研教改论文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教务处开展了2017年度的教学成果奖励(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经各教学成果(项目)负责人申报,各教学单位、部门审查上报,教务处审核、汇总,现对经过审核,符合《广州航海学院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项目(包括项目类别、范围、来源,及其奖励标准(对应于成果级别、等次,等))进行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自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的形式向教务处教研科反映。
另外,获奖项目涉及多位成员的,需由项目负责人填写“2017年度获奖教学成果(项目)奖金分配表”(附件3),于11月6日之前,将表格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教研科李朝博收。
联系人:李朝博 夏新海 李满启
联系电话:32082178;地址:行政楼216室
教务处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印发《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文件).doc
附件2:2017教学成果(项目)奖励汇总.xls
附件3:2017年度校级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奖金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