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专业基本条件、组织校外专家评审论证,现推荐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和船舶与海洋工程两个专业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现予公示。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三天。如对推荐专业有异议者,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研科反映,反映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教务处)联系电话:32082178
教务处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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