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印发《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试行)(广航院[2017]373号)》(见附件1)要求,即日起开展2020年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2020年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申报,由各教学成果(项目)负责人对照《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印发《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试行)(广航院[2017]373号)》(附件1),对2020年度(成果/项目获得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获得的成果(项目)向所在单位提出奖励申报,并且附上成果(项目)证明材料。所在单位收集汇总,填写《广州航海学院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校教务处。超过期限未申报的,责任自负。
二、材料报送
《广州航海学院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供电子文件。电子文档(成果证明材料)和所有纸质材料于2021年4月7日前交至行政楼216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送邮件jyk2178@126.com(标题注明:“X X院(部)2020年度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统计材料)。
联系人:李朝博
联系电话: 32082178
附件1 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印发《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文件).doc
附件2 广州航海学院教学成果(项目)奖励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