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和财务处要求,需对广州市项目支出绩效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查。请2022年市级质量工程项目、2021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以及2022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老师,根据自身项目立项至今为止的预期成果完成情况,填写自评表(附件1)、自评汇总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并提交佐证材料。
请在4月25日17:00之前,将自评表、汇总表、佐证材料清单和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2178@126.com。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 自评汇总表.xlsx
附件3 佐证材料清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