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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质量工程项目初审意见及修改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作者: 点击数:

校内各院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对项目参与人员的具体要求,以及广州市教育局高教处的反馈意见,市质量工程项目中,凡项目参与人员(含课程团队成员、基地师资队伍等)中含有教授的,都需要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对成员进行调整。

请各位老师根据初审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申报书电子版请于4月28日11:00前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2178@126.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于5月5日17:00前报送至行政楼216室。



附件:

1. 2023年度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初审意见      附件1:2023年度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初审意见.xlsx

2.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附件2: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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